关于开展二O一四年度延边州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比申报的通知
延边州建筑业协会各位理事、各会员企业:
受延边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经延边州建筑业协会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全州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评选工作。根据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分会《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价工作的通知》(建协安[2014]1号)文件精神,结合吉林省及我州实际,协会将原来评比名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变更为“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现将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
各市(县)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延边州“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价办法(试行)》的要求填报《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评比自荐表》,上报到本县(市)住建局建筑业管理处,各县(市)住建局建筑业管理处负责对申报工程的初审和推荐工作。建筑施工企业于2014年8月31日之前,将经建筑业管理处审核后的申报表.以及申报费交到协会秘书处。
二、受检单位准备
受检单位在复查前应做好如下准备:
1、 全部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档案资料;
2、 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及项目部组成人员应到场;
3、 各专业工种、特种作业人员应到场;
4、 相关影像资料。
三、评比时间:
1、申报时间:公布之日起,即可开始申报。
2、复查时间:2014年7月中旬开始。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各会员企业及时申报,认真准备,如有疑问,可致电协会秘书处。
四、评比费用
每项参评工程在申报登记时须交纳申报费1000元,工程获奖后须交纳评审表彰费500元;
附件:
联系人:张海波(电话:2870637 手机:13944330771)
地 址:延吉市河南街1088号
(延边州建设局219室)
邮 编:133001
联 系 人:毛延华、张海波
开户单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建筑业协会
开 户 行:州建行营业处
帐 号:22001688638052049143
延边州建筑业协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