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延边州第四届建筑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延边州第四届建筑业 职业技能大赛”通知 各县(市)住建局、人社局、总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州建筑业技能人才培养,充分发动基层施工企业员工,开展群众性岗位练兵,掀起全行业热爱技术,学习技术,应用技术的高潮,培养一批建造精品工程的能工巧匠队伍,为全州建筑工程质量不断提升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确保全州工程施工质量再上新台阶。延边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延边州总工会共同决定于2016年9月16日,举办延边州第四届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顺利进行,成立延边州第二届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州住建局建管中心),内设现场安全组、裁判组、后勤宣传保障组三个组,负责大赛的各项工作。 参赛选手请自备身份证复印件1张,2寸彩色红底免冠照片一式2张(背面写上名字),并填写《参赛选手登记表》一份。各县市住建局务必于9月9日前将参赛选手名单上报至大赛办公室,每县市各工种参赛选手不少于1组。 二、大赛内容 1、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职业(工种):木工、钢筋工(每个工种参赛选手1名,辅助工1名,辅助工可以参与实体操作) 2、参赛范围:延边地区一级、二级、三级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所有建筑劳务分包企业。 3、参赛条件:取得人社部门或住建部门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与我州建筑业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本岗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21周岁以上的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从业人员。 4、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分别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实际操作考核,两项成绩均按百分计,合并计算总成绩,其中理论成绩占30%,实际操作成绩占70%,按成绩依次排名,若总分成绩相同按实操成绩确定名次。职业技能大赛按高级工资格标准命题。 5、组队形式:本届大赛预赛由各县市自行组织,企业按属地管理原则,到各县市建管办报名,决赛以各县市为单位进行组队报名,一级总承包企业可以选择常年合作的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用企业名义进行组队报名。每队应设领队1人。要求参赛选手要比赛全程着统一工装并佩戴胸牌。领队联系方式2016年9月9日前送交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三、预赛安排 预赛时间和地点由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自行安排,由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现场记录。决赛时间2016年9月16日。 四、表彰奖励 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设组织奖和个人奖两类。 1、组织奖: 最佳组织奖为获得个人奖前三名的参赛县市(组织、发动、宣传积极并取得较好成绩的参赛县市)。由大赛组委会颁发最佳组织奖。 2、个人奖: 大赛每项工种:(1)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2)获得一等奖的参赛选手,符合条件的(户籍在延边行政区内),由延边总工会授予“延边州五一劳动奖章”。(3)获奖的参赛选手由延边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授予“延边州建设行业技术能手”称号。(4)获得一、二等奖获得者,由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已有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晋升为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不另行颁发。 五、有关要求 各县市要从行业实际出发,切实体现对农民工的关爱,要为发现、培养和选拔高技能人才创造条件,为广大一线工人特别是农民工搭建快捷成才通道和平台;要通过大赛活动,努力形成全行业重视技能人才、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使一大批建筑业高技能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带动并提升一线技术工人的整体水平,为促进全州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大赛办公室电话:2870633 QQ : 68185951 附件:1、延边州第四届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决赛实施方案 2、参赛选手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