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建筑业协会关于会费缴纳的通知
作者: admin 来源: 未知 时间:2018-03-06
延州建协字[ 2018 ] 3 号
延边州建筑业协会关于会费缴纳的通知
各位理事、会员单位:
协会的会费收缴工作现已开始,按时缴纳会费是每个会员单位的义务。近几年,每年的会费收缴工作都得到了绝大多数会员企业的理解和支持,比较明显地缓解了协会经费不足的困境,但仍有一些会员单位没有按时缴纳会费,没有履行会员应尽的义务,使协会诸多工作受到经费不足的制约,不能更好地履行职能,为会员企业和建筑行业提供更好的服务。
希望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得到你们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以更坚定的信心和饱满的热情做好协会各项工作,为会员单位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现将今年的会费收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会费缴纳标准:
1、副会长单位每年10000元;
2、常务理事单位每年5000元;
3、会员及理事单位每年2000元;
请于5月30日前将会费交到协会秘书处或直接存到州建筑业协会帐户上。
开户单位: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建筑业协会
开 户 行: 建行吉林省延边州分行
帐 号: 22001688638052049143
联系电话: 2870637
联 系 人: 张海波 毛延华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建筑业协会
二○一八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