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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召开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首批示范城市推进工作会议

作者: admin 来源: 未知 时间:2017-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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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6日上午,省住建厅、省委改革办、省编办、省法制办在住建厅七楼会议中心联合召开了全省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首批示范城市推进会议。住建厅邢文忠副巡视员主持会议,住建部城市管理监督局、省委改革办、省编办、省法制办领导及22个首批示范市县城市管理部门、编办、法制办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去年以来全省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传达了4月14日住建部陈政高部长主持召开的全国住建厅长有关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明确了首批示范城市重点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住建部城市管理监督局程嘉音处长讲话,对我省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省委改革办、省编办、省法制办领导分别讲话,长春市、松原市介绍了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按省住建厅、省编办、省法制办联合印发的《全省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首批示范城市推进方案》相关内容,会议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性,首先,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内在要求。其次,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是社会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进民生福祉的现实需要。第三,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是促进城市转型发展的必然选择。二是要全面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按时完成。示范城市5月15日前完成制定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改革工作,7月底前完成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综合设置,9月底前实现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和统一着装,10月底前完成科级以下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和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工作。

  会议要求,各示范城市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要明确工作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推进,落实好保障措施;二要形成工作合力。牵头部门主动作为,配合部门积极支持,共同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三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编制、人事、财经纪律,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四要强化督察督办。按住建部要求省厅将每周调度一次各地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并全省通报;五要营造舆论环境。大力营造“共建共管、共治共享”舆论氛围,激发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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